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夜间照明建设应满足城市道路夜间照明需要,通过合理、系统、完善的照明规划,来解决目前城市道路普遍亮度较低,局部道路有眩光的问题,另外还要减少树木对于灯光的遮挡,提高光效,以满足人们夜间生活的照明需求,保证人们夜间出行安全。在对需要道路照明改造的城市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和调研,我们在确定
道路照明改造方案和
LED路灯选型配置上需要确定以下几点基本原则对城市道路照明进行改造。
道路照明改造中应遵循道路照明设计改造的基本原则:
1 全局性原则
全局性原则要求工作过程规范化、有序化和系列化。城市道路照明规划体系应该规划程序完备、规划层次清楚,必须有明确的系统化的决策方法、设计方法和管理方法,对于下一层次的规划或设计具有清晰的指导作用。
2 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城市道路照明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道路照明规划要坚持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需要为准则,确保夜间人们出行的安全。
3 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进行道路照明规划设计时,必须对环境效益进行充分研究,在满足道路照明功能需求的同时,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4 节能环保原则
在满足灯具相关标准以及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的前提下选择高效的照明光源与灯具,如LED
路灯灯具等。
5 易操作性原则
道路照明规划应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于实施,为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
国家机动车道道路照明标准值:
级别 |
道路类型 |
路面亮度 |
路面照度 |
眩光限制 阈值增量 TI(%) 最大初始值 |
环境比 SR 最小值 |
平均亮度 Lav(cd/m2) 维持值 |
总均匀度 Uo 最小值 |
纵向均匀度 UL 最小值 |
平均照度 Eh,av(lx) 维持值 |
均匀度 UE 最小值 |
Ⅰ |
快速路、主干路 |
1.50/2.00 |
0.4 |
0.7 |
20/30 |
0.4 |
10 |
0.5 |
Ⅱ |
次干路 |
1.00/1.50 |
0.4 |
0.5 |
15/20 |
0.4 |
10 |
0.5 |
Ⅲ |
支路 |
0.50/0.75 |
0.4 |
—— |
8/10 |
0.3 |
15 |
—— |
注:
① 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相应降低约30%。
② 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③ 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④ 迎宾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和商业中心的道路,执行Ⅰ级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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