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立面照明又称建筑物照明,是用灯光重塑建筑物夜间景观的照明,属于夜景照明的一部分。目的是利用灯光重点烘托建筑特点,并有机的与周围环境相结合,创造一个和谐、优美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图画,以此来表现该建筑物的夜间形象。
一:立面照明通用设计原则 :
(1)建筑物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2)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相应国家规范的规定。选择节能型光源和高效灯具,并避免一味追求效果,无限制的使用光源和灯具,造成能源浪费。
(3)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和照明方式;有效利用不同光源的显色指数、灯具的配光曲线以及多变的照明控制方式,达到最佳艺术和视觉效果。
(4)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和眩光。
(5)慎重选择彩色光。大型露天体育场在承办一些重要比赛及演出活动时,会引发短时间内大量观众聚集和遣散问题,因此疏散指示及交通信号的突出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在举办活动过程中,为了能够真实反映现场效果,有时还会运用航拍技术。所以在夜景照明设计中,夜景照明所选择的光色在保证与被照对象和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的同时,不应与交通、航运等标识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
(6) 照明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立面照明效果设计原则:
1、统一、变化、和谐
(1)统一。强调立面照明的整体美,要按照城市夜景照明的整体规划要求,规律有序地进行区域或单项立面照明工程。
(2)变化。大到每个区域、每个景区,小到每个单体建筑工程的立面照明灯光配置,都要具有自己的特征,不能雷同。在时间和空间上,它们应该是变化的。照明技法、亮度、色彩的变化,使立面照明显得生动活泼,充满活力。
(3)和谐。一个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既要自身协调,也要与周围灯光环境有一种和谐美。
2、艺术性
建筑物的美学法则就是用点、线、面的几何形体及其色彩组合规律的表述。立面照明就是用灯光表述建筑物的几何美、层次感、立体感。
3、特点明显、重点突出、有丰富文化内涵
(1)个性突出,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时代特色。
(2)要了解建筑师的构思与意图,在立面照明灯光设计中,要进一步阐述和深化建筑物的特征和文化内涵。不能平均使用灯光,要突出重点,充分表现建筑物在阳光下显现一种独特的形象特征和艺术美;晚间,要用灯光对建筑物的形象进行再塑造,展现建筑物形象美的另一面。虽然是同一个对象、同一个主题,但阳光与灯光的照射效果是有差别的。
4、明显对比
突出立面亮度,现周围灯光环境有明显的对比。立面色彩也宜有所区别。
5、立体和层次感
灯光的配置是可以设计和创作的,可以在不同部位、不同角度对建筑物进行灯光照射,产生立体感,再塑建筑物的形象美。
6、慎用彩光
彩光具有强烈的情感蕴涵,要根据建筑物的建筑特征及用途,结合外装饰材料光学性能,选用灯光色彩。一个建筑物的外立面照明灯光色彩不宜过多,若立面色差过大,易造成色彩失衡,损害立体感和建筑物形象。
光源颜色要协调一致,同种同色光源最好采用同一厂家产品。如建筑物与道路紧靠,避免使用与道路照明同样或类似的光源,以免没有层次感。
7、照明器材的美观与隐蔽性
安置在人行道上的灯杆、灯具,要有雅致的造型,它们在白天和夜晚都可以成为街道上的一个小的景观;安置在地面、建筑物层面或其他构筑物顶面的灯具,要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影响行人的观瞻。
8、绿色照明
立面照明应优先采用建筑自身功能照明。从节能效果看,按墙面灯饰、轮廓照明、内透照明、投光照明的顺序选取。
城市建筑物立面照明设计,要在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的指导原则下进行,不采用或少采用大功率投光灯等。定时控制立面照明开灯的时间,选用高光效节能光源、高效率灯具,如
LED投光灯、
LED洗墙灯、LED硬灯条、LED灯带、高压钠灯投光灯、
金卤灯投光灯等,控制立面照明亮度和溢散光,控制眩光,减少光污染。
综合上述建筑物立面照明设计原则应突出建筑的功能特点,并考虑建筑主体占地广、体型庞大等特征,结合建筑物表面色彩,利用光的不同颜色,合理选择相适宜的视点,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的广场、商业等文化环境相协调。立面照明灯具应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充分考虑光的投射方向、灯具安装位置对建筑物和整体艺术效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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