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养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变配电设施、线路设施和照明设施。其养护要求如变配电设备运转正常、供电可靠;线路设施必须线路通畅,线路及附属配件完好齐全;照明设施城市照明亮灯率达到98%(国家标准为97%),灯具、灯杆、检修门、接地装置齐全,设施完好率达到98%(国家标准为95%)等。
记者从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该局组织市城建设施管理中心开展《珠海市城市照明设施养护费用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的编制工作,现已形成报批成果并在其官网上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据悉,该《指导标准》实施后,将为全市12 万盏LED路灯提供相对的合理管养经费保障和科学的管养经费参照依据,确保LED 路灯管养水平。
据了解《指导标准》中具体的管养经费中钠灯等传统路灯养护单价(含传统灯具)为310 元/盏·年,LED 路灯保修期内(不含灯具)养护单价为270 元/盏·年计取,保修期外LED 灯养护单价标准为405 元/盏·年(含更换灯泡和电源以及人工费、机械费及材料费等)。泛光照明及景观照明年度养护费用标准按单项照明工程结算价一类费用的5%-10%计取年度养护费用。
据悉,珠海市自2012 年开始推广使用LED 路灯, LED 路灯改造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市新建、改造及试点应用的LED 路灯已达12 万盏以上。由于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尚无出台相应的LED 路灯养护经费指导标准,而我市现行的传统路灯的养护经费实施方案是2011年下发执行,其费用标准相对当前的物价与人工偏低。为使LED 路灯日常管养能有相对合理的经费保障,为各区和相关管养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科学合理的参照依据,为此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指导标准》。
《指导标准》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据了解,该指导试行标准适用年限暂定为三年,待国家或行业出台相应的指标后,再视情况进行调整。珠海市各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如海岛和陆地的作业条件不同、人工费用不同、材料运输成本不同等,养护单价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度浮动。